104 Be A Giver會員服務契約

歡迎您註冊成為本服務之會員,當您登入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事前詳細閱讀、瞭解及接受104 Be A Giver會員服務契約(簡稱「本契約」)之所有約定內容,並同意遵守之。如本服務嗣後變更約定內容,當您選擇繼續登入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事前閱讀、瞭解及接受本契約變更後之約定內容,並同意遵守之。本契約構成您與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之完整合意,雙方並合意以本網頁電子契約取代書面契約,您不爭執其形式與實質內容之真實性及有效性。
第一條:名詞定義
(一)Giver會員:係指具有熱情、無私、願分享之人格特質,並具有以下任一條件者(簡稱「您」)
1.至少1種以上專長。
2.工作年資3年以上。
3.特殊專業能力(高考或專業諮詢師證照)。
4.諮詢能力(曾有處理求職諮詢經驗)。
(二)Be A Giver服務:係指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現在或未來所推出之線上助人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履歷診療室、職涯診所、學習精靈;線下助人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入班分享、職涯學院分享、模擬面試、實體履歷健診(簡稱「本服務」)。
(三)求職會員:係指註冊成為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之104人力銀行之自然人會員(簡稱「求職會員」)。
第二條:告知事項
依據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本服務向您告知以下事項:
(一)會員資料之蒐集:
本服務將會蒐集、處理您的會員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個人資料(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居住地)、職業(現任職位、現任公司、現任職類、現任產業)、工作年資、職務經驗、產業別、學歷(最高學歷)。
(二)會員資料之利用:
1.本服務所蒐集、處理您的會員資料,係作為招募審核您是否符合Giver會員資格,得以使用本服務,以及作為包括但不限於本服務之滿意度調查、活動通知、分析研究之上述特定目的範圍內之利用。
2.本服務對您會員資料之利用期間將持續至您主動提出刪除Giver會員資料或本服務對外正式公告終止提供服務之日止。
3.您同意本服務基於協助司法檢調機關偵查審判、政府主管機關發布命令或其他法律明文規定,依法揭露您的會員資料予上述機關。
(三)本服務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會員資料,您可以行使下列權利:
1.得向本服務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會員資料。
2.得自行於本服務進行修改密碼、隱私及帳戶設定、請客服專員協助修改現任公司與現任職務、編輯會員資料含Giver牆上顯示之照片。
3.如您對權利行使有任何意見或疑問,請透過意見回饋留言,客服專員將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AM9:00~PM6:00)與您聯絡。
4.如您不同意提供會員資料,您將無法使用本服務。
(四)當您登入使用本服務時,本服務之網站伺服器將會自動接收並記錄您所使用瀏覽器之伺服器數值,包括但不限於網際網路協定位址(IP Address)、Cookies資料、瀏覽及點選網頁紀錄、瀏覽網頁時間等資訊,以作為增進本服務品質及效能之參考。
第三條:公益宗旨
(一)您明瞭本服務係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所推出,完全屬於公益無償性質,本服務無責任或義務提供您任何酬勞或費用。
(二)您明瞭本服務保留Giver會員資格審核同意與否之權利。若係屬於本服務中之職涯診所服務、學習精靈服務,因其為公開問答平台,您可以直接會員登入後啟動幫助職場上求助之求職會員。
(三)當您提供本服務中之職涯診所服務、履歷診療室服務、職涯分享服務,或於學習精靈分享文章或經營教室服務,若您已通過Giver會員資格審核,您可以獲得Giver服務積分。此一Giver積分將表彰您的服務成就與等級,您可以同時享有優先報名職涯活動,以及合作夥伴提供之特別獎勵。有關服務積分,請參閱成就徽章說明。
(四)本服務對Giver會員另推出職涯引導師認證班,如經審核通過,將予以授證。有關認證內容,請參閱職涯引導師認證班說明。
(五)當您提供本服務後,您可以針對已實際提供之各別服務,對外使用下列名稱,但您不得再任意增添其他文字:
1.104職涯診所Giver。
2.104履歷診療室Giver。
3.104職涯學院業界講師。
4.104職涯分享業界講師。
5.104大學講堂業界講師。
第四條:事前提醒
(一)您提供本服務前,請留意使用本服務之求職會員,固應為其本人以及其個人資料係真實完整,惟仍不排除或有可能該求職會員係冒名或使用其他第三人之履歷資料,或虛偽提供魚目混珠、名實不符之求職會員履歷資料。
(二)您於接受諮詢邀約時,仍須提高警覺,如遇有任何疑慮或不法,請即時利用本服務意見回饋功能,將所見聞之情形提出檢舉。經查證屬實後,本服務將對該求職會員進行停權處分。
第五條:會員規範
(一)您保證所註冊之會員資料係本人所有,絕無擅自盜用或冒用其他第三人名義為不實之註冊;或盜用或冒用其他第三人會員之帳號與密碼,而為登入使用本服務。
(二)您保證註冊所提供之各項資料,均經詳實填寫,絕無任何虛偽不實(例如現任職位或現任公司均應有實際受僱用之事實)、內容不雅、違反政府法令或公序良俗之情事。
(三)您保證註冊所填寫之姓名,應相同於您個人身分證之姓名記載(實名認證);您若是外籍人士,您保證所填寫之姓名與護照之姓名記載相同。
(四)您提供本服務時,不得有任何招募員工或從事與本服務無關之其他商業或非商業行為。
(五)您提供本服務時,不得對求職會員有任何性騷擾或侮辱謾罵之言行。
(六)您提供本服務時,不得有侵害本服務或其他會員之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七)您提供本服務時,不得有毀謗、人身攻擊、詐欺、偽造文書、廣告行銷﹙包含直效行銷﹚等之行為;眾結群體相互抵制之行為;張貼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涉及情色之文字、圖片、影片或檔案;刊登任何非104之產品廣告(無論有償或無償);違反公序良俗或藥物或槍砲彈藥管制等違法行為。您提供本服務期間,如有獲取求職會員資料,您保證僅於本服務之特定目的範圍內為利用,絕不將獲取之求職會員資料移作其他商業或非商業目的之利用,或另外以有償或無償之方式提供您以外之第三人利用。
(八)您於提供本服務期間,保證於公開網頁內容,不涉及從事與本服務及104集團企業所從事之人力資源服務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九)您於提供本服務期間,保證不直接或間接提供您的個人聯絡資訊或其他聯絡管道予求職會員。
(十)您應妥善保管會員帳號與密碼,絕不提供除您以外之其他第三人使用。如遭到第三人使用,您應立即通知本服務之客服專員,依照指示步驟處理。您明瞭您的帳號與密碼如因您的保管不當或使用疏失,致遭到第三人使用者,其因此所生之一切後果,應由您自行承擔。
(十一)您明瞭本服務不會主動於公開網頁(意指無須經過任何帳號與密碼查驗登入,即可任意瀏覽之網頁)上顯示您的個人聯絡資料欄位(例如: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等),但其餘內容包括您提供之個人照片,將會公示於本服務之公開網頁,作為求職會員判斷及請求協助聯繫之用。您同意當本服務通知您提供個人照片作為專業形象提升之用時,會於指定時間內配合完成。
(十二)您若使用本服務回答求職會員問題,本國人原則上以註冊所填寫之中文姓名(非匿名)對外,以建立公信力。若您不願意或有顧慮顯示姓名,您可以使用暱稱回答求職會員問題,但您的暱稱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不得使用與第三人相同或近似之註冊商標、商品或服務名稱或表徵等作為暱稱。
2.不得以不雅、影射、謾罵、毀謗、冒用第三人名義、揭露個資等違反公序良俗或違反政府法令之文字作為暱稱。
3.不得使用相同或近似於本服務官方之文字作為暱稱,例如小編、站長、管理員或版主等文字。
4.不得以疑似匿名之文字作為暱稱,例如填寫匿(暱)名、路人甲、沒有名字、工讀生、小幫手、打雜工、OOO、無等文字或符號。
5.本服務對於您使用之暱稱,是否符合本服務之公益宗旨,或是否有違上述各款約定者,保有解釋與裁量處分之權利。
第六條:會員處理
(一)您若違反本契約第五條第一項至第十一項約定,或第三條第四項約定者,如經求職會員檢舉或本服務管理員主動察覺,經查證屬實時,本服務依事實情節有權通知您改正,若您於發通知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含)未予改正,本服務有權通知您將您停權並列為拒絕往來用戶;本服務亦有權不經上述改正程序,逕通知您將您停權並列為拒絕往來用戶。
(二)您若違反本契約第五條第十二項約定者,本服務將通知您改正,若您於發通知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含)未予改正,本服務有權通知您將您的回答內容暫時下架直至您主動改正之日止。
(三)您明瞭本服務對於您公開在Giver牆之資訊擁有同意開放與否之權利,當您欲公開之內容不適合於本服務時,本服務有權通知您暫時停權,直至您主動改正之日止。
(四)若求職會員檢舉您提供本服務之履歷健診服務時,無故失聯或離線次數達(含)二次以上者,本服務之客服專員將會向您瞭解原因,並同步寄發通知信進行提醒。若達三次以上者,本服務有權通知您將您停權並列為拒絕往來用戶。
(五)若求職會員檢舉您提供本服務之履歷健診服務時,對求職會員有本契約第五條第五項至第七項之言行次數達(含)三次以上者,本服務有權通知您將您停權並列為拒絕往來用戶。
(六)若求職會員或本服務管理員檢舉您提供本服務回答問題時,回答內容與該求職會員所詢職涯問題無關聯次數達三次(含)以上者,本服務有權通知您將您停權並列為拒絕往來用戶。
(七)若求職會員或本服務管理員檢舉您提供本服務回答問題時,涉及惡意洗板、重複張貼問題及回覆內容(重複張貼係指重複張貼他人發表相同或近似之內容,或同一人重複發表相同或近似之內容。),經勸告通知三次(含)以上未改正者,本服務有權通知您將您停權並列為拒絕往來用戶。
(八)您若發生上述情事,本服務有權對您先前提供之內容進行刪除、取消散布或取消發表,以及調整服務積分及成就徽章等級等處分。
第七條:免責約定
(一)您明瞭與求職會員間所發生之任何民刑事爭議,應由雙方自行尋求正當法律途徑解決,本服務無介入之義務及負任何連帶責任。
(二)您同意不對 104 企業集團提出任何民事、刑事、行政救濟之請求、主張或檢舉,亦不任意公開散布有損本服務或 104 企業集團或其負責人、董監事、經理人、受僱人商譽或名譽之言論或文字。
(三)您明瞭當您停止使用本服務後,本服務將無法控制其他第三人將您先前提供之內容複製到本服務以外之其他儲存媒介、網站或行動應用軟體,以及其他第三方搜尋引擎服務提供者於更新快取之前,仍可能會繼續顯示您提供之內容。
(四)您保證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內容係屬原創,或是發表前已取得其他第三人之合法授權,或是不受著作權保護之標的,而得以使用於本服務,若發生任何侵權爭議,應由您自行負責處理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若您與其他第三人間發生侵權爭議,致使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 到追訴或裁罰而受有損害者,您應對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以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法院判決、調解、和解或行政機關裁罰之金額為範圍。
第八條:智慧財產權
(一)本服務之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語文著作、美術著作、圖形著作、視聽 著作、網頁著作及資料編輯等,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授權本服務使用之其他正當權利人所享有,任何人未經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正當權利人合法授權或同意前,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複製、改作、編輯、散布、 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公開播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使用,否則應負相關之民刑事責任。
(二)您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內容,一經您上傳至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同意無 償永久無地域限制授權予本服務及 104 企業集團,得進行複製、改作(例 如您發文時所下之標題,為切中問題精要與方便閱讀,本服務之編輯者得酌予調整您的標題內容。)、編輯、散布、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公開播送等行為,並得將您提供之內容儲存於資料庫,或再授權與一零四資訊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之其他第三人為上述使用之權利。
第九條:隱私權政策
本服務之隱私權保護政策準用「104 資訊科技集團」 隱私權政策 ,您明瞭該隱私權政策亦構成本契約之一部分。
第十條:管轄法院及準據法
凡因使用本服務或本契約所生之爭議,如無法協商解決而須訴訟時,您與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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